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旧 2003-06-11   #2
abk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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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八般兵器――戟

戟为古兵器之一,创于弓箭之后,形与戈略同,皆横刃也;旧说为直刃,不知何本?其所异于戈者,援略昂起,成斜出形,而内上亦有刃。古显贵之家,皆立戟于门,以示官勋,是则又以兵器而兼为仪仗矣。其后又略变形式,援与闹间,架以横梁,而援成反装之新月,形变横刃之内而为直刃之枪尖,且有架横梁于纳希两面各作一倒装之半月形者,名之曰方天画戟;横梁之下,又装以铁制古钱或古锭,不知其何用,岂后人矜奇眩异,即兵器亦加以装饰耶?惟今日武器中所见之戟,皆用方天画戟之式,或单刃或双刃不一。至古戟则非但不可见,即图其形以示武师,或且瞠目而不能称其名,于是而叹古器之失传,古法之不可多得也。至戟之变体,不知始于何时,而后入竟弃古器而就此,谅有合用之处,然亦尽可另立名目,何必定借戟以为名,若二器相类,犹有可说,今二物回乎不同,绝无相似之处,沿习用之,未可不合。着者非必求奇异,实不能随俗,亦未敢苟同也;依次录之,纵人非我,所弗计也;世之精娴武事者,或不至盲从耳。

戟为戈、矛合体之兵,柄前安直刃以刺敌,旁有横刃,钶勾啄敌,具有勾刺的双重作用。

1975年北京近郊发掘周初(约公元前1120年)木椁墓,出土青铜兵器中,有“戟”九支,证明了:“戟”这种中国特有的兵器,至少已有三千年以上的历史。

周代大戟的出土,说明在周时已广为使用。古籍所载“棘”即“戟”。《左传・隐公十一年》:“颍考叔挟以走,子都拔棘以逐之。杜预注:“棘,戟也。”戟又为战国时的五兵之一,可知戟为当时常见的兵器。

1974年在陕西临潼秦始皇陵的秦俑从葬坑中,出土了大批的兵器,有秦弓、镞、矛、戈、钺、吴钩等。就是两千两百年前,秦代军队武器装备的再现。戈、矛、戟这三种兵器,都安有三公尺左右的长木柄,下端装有铜,有的矛柄长达6。3公尺。

汉刘熙《释名・释兵》:“车戟曰常,长丈六尺,车上所持也。八尺曰寻,倍寻曰常,故称常也。手戟,手所持之戟也。”

《周礼・考工记・庐人》:“庐人为庐器,戈六尺有六寸,殳长寻有四尺,车戟常。”

汉刘熙《释名・释兵》:“戈,句孑戟也。戈,过也,所刺捣则决过,所钩引则制之,弗得过也。”

汉代长兵重戟,长度在长兵与短兵之间。《汉书・东方朔传》:“武帝坐未央前殿,东方朔执戟立。”说明汉代文臣亦执戟。(?)又有双戟,《三国志・吴志》:“孙权乘马射虎,投以双戟”、“甘宁执双戟舞”、《魏志》“帐下壮士有典君,提一双戟八十斤。”。可见当时戟不仅广用,而且较重。

曹丕《典论・自叙》:“夫事不可自谓己长,余少晓持复,自谓无对;俗名双戟为坐铁室,镶为蔽木户。后从陈国袁敏学,以单攻复,每为若神,对家不知所出,先日若逢敏于狭路,直决耳!”(《三国志・魏书・文帝纪》裴松注引)

晋代,长兵重矛枪,戟已降为仪仗之器,军士均执枪,而不执戟了。《晋书・王浚传》:“浚起宅门前路,令广数十步,曰:吾欲容长戟帜旗。”可知戟已不在战场上应用了。

唐代戟已广用于舞具。《唐书・礼乐志》:“太宗制舞图,命吕才以图教乐工百二十八人,披银甲,执戟而舞,每三变,每变为四阵,象击刺往来,歌者和曰‘秦王阵乐’。”此虽是银甲执戟,但戟已完全失去武器性质,沦为舞具了。

宋代的戟很少用于战场。《武经总要》在长柄铁刀类中,绘有一种“戟刀”,可知其形制为适应战场而变化,不是原形戟了。

清代杂兵中有一种月牙短戟,或名手戟,除月牙刃外,上有尖锋、曲钩,亦具有勾兵、刺兵、割兵、兵等作用。

目前仍有练戟者,戟的练法与刀枪不同,戟一般不做舞花,以剁、刺,勾、片、探、挂掳、磕,为主要的招式。

古代戟分戟分马上戟、步战戟、双戟等不同用法,明清以后,同样形制的戟,各种武术流派,亦有各种不同练法。

十八般兵器――斧

与戈矛同时,亦为古仗之一。黄帝时即有斧之名,在当时非但用为兵器,抑且用为刑罚之具。刑书释名载:黄帝五刑,四曰斧。按五刑即甲兵、刀锯、钻凿、斧、鞭扑是也。由此推之,则斧之始于黄帝时也,其理甚明;惟当时并无所谓三十六法,对敌时不过乱砍乱劈而已;迄汉时,南中蛮人创斧法,亦如枪法之创于武吃氏而流入中原者,惟始创者之为何人,则不可考据矣。其法初亦无三十六手之多,后之武师,从而增益之,使变化不测,成为战阵之利器,故今传板斧有三十六法也。

汉刘熙《释名・释用器》:“斧,甫也,甫,始也。凡将制器,始用斧伐木,已乃制之也。”

斧之溯源甚早,原始人类,即知拾利石为劈器。而最早之铜斧,见于商代,不仅用于武事,而且有的雕刻嵌镂,极为精美,已为仪仗之用。周代用斧风气不如商代,到了双锋剑出,与刀并用后,斧就更少人使用了,只作为砍迤工具,或为乐舞仪仗及斩杀之器。斧虽不作为主要兵器使用,但各代均有使斧者,尤其生活在北方地区的民族,喜练斧类兵器。

宋曾公亮《武经总要》载有大斧、凤头斧,都是隋、唐遗制。元代军队喜用小斧、大斧和宽体大斧。清代将士喜用双斧,斧柄仅有尺余,斧刃甚小,双斧均可插腰,战场上使用灵活。

我国史籍中鲜见斧兵的记载,而古典小说中则多有描述。《三国演义》第五十二回:“道荣出马,手使开山大斧,……轮大斧竟奔孔明。”《水浒传》第三十八回说黑旋风李逵,“使两把板斧”,第七十二回说李逵“拿着双斧,大吼一声,跳出店门”。从这些小说反映的情况,我们可以看出,斧是历代广为使用的兵器,所以它也成了民间武艺小说中一般侠客的常用兵器之一。

十八般兵器――钺

钺为斧之由来,以时代论则为同时,以形式论亦正彷佛;书曰:“王左杖为钺,注钺大斧也。”按此可见斧钺本无甚巨大之分当,惟钺与斧,如完全相同,何不径名之曰大斧,而必名之为钺,此显见其相似而不能相混也。钺头较斧大三之一,杆端比斧多一矛头,长约一尺六寸,故钺杆长于斧杆者亦尺六七寸;斧杆末端无钻,故三十六法中无点逗各法也;钺则亦如枪杆,末端有三尖之钻,以备匆忙时作点格之用;至其余之构造,则完全与斧相同,重量亦彷佛。斧之与钺,亦犹枪之与矛,箭之与弩,形式之不同者,仅毫厘问耳;至其功能,亦不甚判别,故能得三十六法之精髓者,钺斧可并用也。

钺是斧的一种,但比斧大。

汉刘熙《释名・释兵》:“钺,豁也。所向莫敢当前,豁然破散也。”(释名未见)

春秋、战国时,钺出土较多,但已渐失其战器性质,而变为仪仗饰品及明堂礼乐舞蹈之用。这是因为刀剑广泛应用在战场,而使笨重的钺退伍了。

十八般兵器――钩

武术器械,古代兵器之一。由戈演变而成。春秋时期,钩与戈、戟并用之。武术中所用的钩有单、双钩之分。技法有钩、缕、掏、带、托、压、挑、刨、挂、架等。演练时起伏吞吐如浪式。

十八般兵器――叉

叉之由来,较各种兵器为后,宋元以前,初不见用诸战阵,或谓汉时蛮人,皆以此为利器;又谓叉为古时猎兽之器。如上说,则叉实创自南蛮;如后说,则叉创于猎户;孰是孰非,亦未能断定,始自何时,亦无从稽考,姑置不论。

至飞叉之法,宋代以前,迄无所闻,相传创之者为宗泽偏将张纯。纯为花县人,力猛虎,善使飞叉,能于二十步外取人,发无不中;时行伍中从而习者,颇不乏人。据此说,则叉始于南宋,以法之创始而推诸叉,即谓为叉亦创于是时,亦无不可;惟其法初甚简单,不过抡、盘、飞、掷、打击、抢接诸法而巳;其后代有增减,然皆从以上各法中变化而出;即今日所传之飞叉法,虽分路甚多,皆跳不出此六法,但就此六法杂乱而复叠行之耳。惟习此者,以南人为多,北派武术中习此者甚少;岂发源之处,视为不足贵乎?抑以南渡之后,其法流南方,北方反不得其真传乎?

十八般兵器――E

武术长重器械。形似叉,中有利刃似枪尖,称“正峰”或“中叉锋”,长一尺半;两侧分出两股,弯曲向上成月牙形。下接E柄,柄长六至七尺。E始于明代,逐渐由枪演变而成。至清代常见使用,现今使练者甚少。用法有拍、砸、拿、滑、压、横、挑、扎等。

十八般兵器――棍

殳(棍)之由来已久,古人山居穴处,不免为毒蛇猛兽之侵凌,又无锐兵利刃以御敌;山间树木丛杂,随处皆是,往往折之以为自卫之器;故别种兵器,或全用铁制,或铁器而以木为柄,惟殳则完全木质,且构造亦异常简单,自首至尾,并无机括,不过一浑圆坚质之木杆耳;于此可见古时各事之简单,而原人之无机械心也。殳长约一丈二尺,粗细不等,盖亦视人力而为标准者;其实多用檀枣栗桧等木为之,或取其坚实,或取其柔韧,总以不易损折者为上品;若白蜡杆等,后已嫌其太I矣。

殳法初无一定之组织,任意扑击耳,后人实创之,惟嫌其太长,使展不甚便利,故改为八尺,易名为棍,后又以人体之长度为准,使殳及其人之眉间而止,名之曰齐眉棍,始有棍之传世。按棍之有法,实始于魏;孝文时沙门跋陀入少林寺,始以棍法传入,惟非僧不授;唐之昙宗,宗之明性,又继其宗派而阐发之;故少林寺僧,至今以棍法为护教之,秘而不传,而世之言棍者,亦莫不崇少林,于此可见殳法乃出自禅家与拳术有相击之关系矣。且今之人,皆知有棍而不知有殳,盖因其更名巳久;而长短又绝不相同,即虽知有殳,而疑为与棍非一物,其实棍之制,则由于殳,殳之法创于棍,一而二,二而一者也。至于矜奇眩异,而必谓之二物,而殳另有其法,则我又不知殳法之果何在而创自何时也。

十八般兵器――槊

硬木制成,分槊柄和槊头两部分。槊柄一般长六尺。槊头呈圆锤状,有的头上装有铁钉若干。有的槊柄尾端装有。其主要技法有劈、盖、截、拦、撩、冲、带、挑等。丈八槊:槊的一种。长一丈八尺,故名。

十八般兵器――棒

同属棍种。棒长约五尺,以坚韧白蜡木制之。棒身两端粗细不一,一端粗可盈把,此端是握手处。往上愈细,顶端粗为八寸。棒的种类较多,仅《武经》记载即有钩棒、抓子棒、狼牙棒、杵棒、杆棒、大棒、夹链棒七种。

十八般兵器――鞭

鞭亦为短兵之一种,其由来与锏相同,惟戬必双用,鞭则有单双I硬之分;考诸古籍所载,大都系单鞭硬鞭;稽之现在,则都重I鞭。I鞭之制,不知起于何时?创自何人?至双鞭之法,疑后人因见于戬法双用,攻御并行之便利,故窃其法,易单为双。然鞭戬同为无刃之短兵,不过形式稍异;至若抡舞攻御之法,主力点既完全相同,自不能大异,彼创双鞭者,亦正见其矜奇眩世耳。鞭之区别如是,而名称亦至不一,即就硬鞭而言,有竹节鞭,虎尾I等数种,其余无论矣;大概皆就其形式而厘定其名耳。然因名之不同,其法亦因之而门户杂出,多少不同,惟尉迟鞭法为世所崇尚,但近巳不得其传,甚堪惋惜。此外即寻常之硬鞭法,亦大都拾各短兵之唾余,勉强组成,亦正不可为训故本编以I鞭补其缺,不愿以鱼混珍珠也。

铁鞭为六角形,铁锏为四楞形“大小短长,随人力所胜用之。”有的鞭首上联缀一条短铁链,上系两节铁棍,称做联珠双铁鞭。还有一种铁链夹棒,出自西北地区,是受农家打禾连枷启发创制而成的。

鞭、锏二者,始源甚早,但鲜见出土文物。《史记・伍子胥列传》:“及吴兵入城,伍子胥求昭王,乃掘楚平王墓,出其尸,鞭之三百,然后已。”说明春秋、战国时期已开始用鞭。

《初学记・武部・刀》:古者用革,以扑罪人,亦以驱马。故其文从革。《书》曰:“鞭作官刑。”此则施于民也。《传》曰:“左执鞭弭。”又曰:“虽鞭之长,不及马腹。”此则施于马也。其后以竹代革,则策、二文,又并从竹,盖因驱策击之义以立名也。

后梁战将王彦音,不仅善枪,而且善铁鞭。冯云鹘《金石索》中,图示了王彦章铁鞭一幅,“长仅六尺二寸强,重清秤十五斤,凡十九节,每节以铜条束之,柄饰木而束以铜,柄端如槌,四面环列‘赤心报国’四字”。(《中国兵器史稿》)可知鞭虽属短兵类,但其形制较长,而且较重,需大力演练。

宋丁度、曾公亮《武经总要》:“铁鞭多节,系袭晋代遗制。连珠三节鞭亦系胡人器形。铁鞭唐代已广用之。”

宋人喜欢用短小的打击兵器、主要靠重力打击敌人,使用者必须是力气大的人,多在马上使用,徒手持用则重了一些。

明代出现了两节铁鞭,其形略如宋代铁链夹棒,但宋器铁链颇长而短棒怍方体;明器则中链甚短,而上下棒均系细圆体,所以其名叫鞭。其他鞭瘢明代甚多,何良臣《阵纪》说:“钯尾鞭、丈八鞭、连珠铁鞭、豹尾鞭、铁鞭,各有专门,但身法、手法、步法,皆由拳棍上来。”此可知,明军中多有用鞭者,而且重视以拳棍技术为基础,来提高高鞭的实战能力。

清代鞭形制已有软硬之分,但软硬之广用,是在清军入关之后,因为当时满族人及北方人喜练这种鞭。当时为九节鞭,每一节长仅三至四寸,联以铁环,不用时,可以收小握于一手之中,或围绕腰际。用时抽开鞭头,套索于腕,猛力一抽,鞭即挺直,可用其击、笞、勾、缚,善用者常可胜敌人之刀剑,一击而可拖拉敌颈或腿,使其倒地。

还有一种木质鞭杆,其长度以人之一臂加肩宽度之,亦称“短鞭”。因其形短小,用时极方便。

鞭有单、双、软、硬之分,其质有铜、铁、铁木、纯木之别,与用皮革制成,驱赶牛马的鞭子,是完全不同的器具。但软鞭类的七节鞭、九节鞭、十三节鞭等,与赶牛马的鞭子,在来源上,可能有一定的关系。

鞭与锏使法相似,主要以挡、摔、点、截、扫、盘、板、戳、拦、撩、拨,以及绞压等主。它要求演习者在身法上转折圆活,刚柔合度;步伐轻捷奋迅,与手法紧密配合。

软鞭是软硬兼施的兵器,其特点是身械协调性强,演练者强,既要有击打速度,又要体现灵巧的方法。尤其舞动时,上下翻飞,相击作响,如银蛇飞舞,使人眼光撩乱,因此有极好的表演效果。

十八般兵器――锏

锏为短兵之一,方形有四棱,连把约长四尺,因形似简故名。锏无刃,每距六七寸有节者,名竹节锏;自把至端,完全平直者,名方棱锏;盖以形之不同而变更其名也。考锏之由来,与剑为同时;至二十四法之出,则在秦汉以后,创自何人,亦不复可考;惟以短兵利于步战之故,后人多有习之者,即今南北拳家,类能娴之;亦正如单刀I鞭之携带便利,可随身防护也。惟锏无单用,法重双行,故后人有雌雄锏鸳鸯锏等名,亦矜奇j异,增减原有之二十四法,而另立门户者;然终脱不了此母法也。且有用长兵之人,而藏锏腰间,以防不测者;是则锏为短兵而兼为暗器矣,此大都皆后人之自作聪明,立伪欺人,不可为训也;世之学武者,宜遵古法行之,庶不至多所皆谬。

铁鞭为六角形,铁锏为四楞形“大小短长,随人力所胜用之。”鞭、锏都属短兵器,因为二者形制相似,所以历代都把鞭、锏相提并论。宋《武经总要》:“铁鞭、铁锏二色,鞭,其形大小长短,随人力所胜用之。有人作四棱者,谓之铁锏,谓方棱似形,皆鞭类也。”明《武备志》亦同。

清王《兵仗记》说:“与剑相类者为铁锏,无刃起四棱,言方棱似褚玻挥杏胛类者为铁鞭,纯铁为之,状如竹根节也。鞭、锏大小长短,各随力所胜用之。”由以上历史专著,我们可以了解,鞭形戕如竹根节,而状为四棱体,二者长短因人而异,以力量大小而权衡。

鞭与锏历代视之为杂兵,因为在短兵器中不及刀、剑用之广,除双鞭双锏外,多配于其他兵器作战,尤其和长兵为伍来使用。

唐初的战将秦琼善使双锏。

十八般兵器――锤

属镐种。锤,是一种带柄的状打击兵器。元朝蒙古骑兵善用铁锤,一种六棱形,称“西夏帕耳”;一种锤头为六角形,用短铁链系于柄上,称“佛来尔”。

清军入关前也很喜欢用锤,成立过铁锤军,定鼎中原后,遂不复用。

十八般兵器――挝

属镐种。挝是一种构造较复杂的兵器。宋代有两种长兵,一种抓枪,长二丈四尺;一种抓子棒,无刃而有铁爪,都有击抓之作用。但这种“抓”与“挝”是否一物呢?明茅元仪《武备志》上图示了一种双飞挝,“用净铁打造,若鹰爪样,五指攒中,钉活,穿长绳系之。始击人马,用大力丢去,着身收合,回头不能脱走。

挝兼有抓勾之作用,与宋之抓枪、抓子棒相似,但挝要抛,而抓则不离双手;同时挝五指活动具有机械能力,被抓住即难逃脱,可辅助长短兵器之不足。何良臣《阵记》亦提到明有抓枪与抓子棒,说明“挝”与抓”是有明显区别的兵器。

清代有一种飞爪,脱胎于棉绳套索,《中国兵器史稿》说:“此器仅一绳一爪,爪以铁制,与人掌同;惟而略短,每指除大指外,亦均三节。第一节之端锐利有如鸡爪,每一节相连之处,皆活络,装有极小及灵活之机关,能使各节伸缩活动,盖每节小机括,亦有弦索通于总索也。飞爪着人,将索一抽,小机括使爪深陷入人体,敌挣奔则愈深,万难逃脱。”估计,飞爪可能是承袭《武备志》之双飞挝而制,而且因明之双飞挝不便,而改为单爪。

十八般兵器――拐子

短兵械。拐俗称“拐子”,由民间老人之拐杖而演变成的一种武术器械。由铁制或木制。按其形式可分为长拐和短拐两类。长拐一般长四尺。拐柄为圆柱形。在其柄端垂直处,有一突出之横拐。使用时可双手持柄,也可一手持柄一手持拐。端拐多为丁字形,长不足三尺。短拐可双拐同使,也可以与刀剑之类兵器同使。

十八般兵器――流星锤

同属镐种。链子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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