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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48] 关于网络游戏的管理 歆(Joy) (Fri Nov 1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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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,我认为并不存在提出由”玩家代表行使游戏的管理权,
权限范围包括封杀玩家和对巫师的弹劾”的前提.一个游戏
的拥有权是属于巫师会的。玩家仅仅是使用者。两者的权力
是完全不同的。在要求民主的时候,我们应该略略了解一下
民主的真正含义。民主,在某种义意上就是权力。换言之,
就是不同的人能行使其最大的权力。打个比方,巫师会和玩家
就好比 比尔·盖兹 和微软用户的关系。用户可以提议改进软
件。但用户无权决定比尔·盖兹该用什么样的人。用户弹劾、
撤换比尔·盖兹更是奇谈。更何况,西游记的玩家并不付给巫
师经济上的报酬。所以也不存在所谓“纳税人”管理的基础。
如果“由玩家代表行使游戏的管理权,权限范围包括封杀玩家
和对巫师的弹劾”,就如同你买了栋房子,却让过路的行人决
定你是否可以或谁可以住在你的房子里!
其次,如同别的玩家所言,实现这种制度 —
“5. 任何玩家的建议, 均需通过玩家代表通过才能执行, 玩
家代表的建议, 巫师有两次否决权(其涵义是指同一决议由玩
家代表提出三次后, 巫师必需执行)。”很容易形成玩家代表
的天下,把少数不向他们称臣的人踢出西游记。玩家之间是
平等的。多数人的意见不一定是正确的,少数人的声音是不可
以掩盖的。
最后,这是一个游戏,我来这儿是为了放松一下。我不想找个
人来管我,更不想找人或让人帮我发言、作决定。
总而言之,我认为“玩家代表行使游戏的管理权”的提出、实
行并不存在最基本的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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